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6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2023年2月9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保留廊坊交通运输学校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并予以备案。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廊坊交通运输学校
52131000MJ073664XC
廊坊市广阳区左场村东、大皮营干渠西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2月9日至2月15日。